卢氏县财税奖励扶持优惠政策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18
(1)对外来新建的投资项目或现有的改(扩)建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,自建成投产之日起,3年内所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按30%奖励给企业;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,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重奖。(2)对入驻工业园区、拉长工矿业产业链条且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自建成投产之日起,3年内所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按50%奖励给企业。(3)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农...
卢氏县收费优惠政策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18
(1)投资新建项目,办理相关手续时、在我县办理的各种证照除收取工本费外,免受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。(2)投资新建企业,自投资产之日起,3年内除国家、省、市、规定的不可免受的费用以外,不再收取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。经营服务性收费,按监察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最低标准收取。...
卢氏县金融优惠政策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18
(1)外来投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,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,及时给予办理。(2)外来投资企业在开立基本账户的金融机构提取大额现金,只要用途合理,履行必要的预约审批程序,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。(3)外来投资企业在流动资金团难时,金融部门要给子贷款支持,县担保中心要优先为固足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担保,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。...
卢氏县用地奖励扶持政策
admin 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09-18
(1)外来企业用地,可以通过出让、租赁等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土地出让期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期限办理。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内,可依法转让、出租和抵押;使用期满后,可优先续期。凡进入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予以优先保障用地。(2)新建工业项目征收土地,按以下比列酌情奖励: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-3000万元(含1000万元)奖励相当于土地纯收益的30%;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...